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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贪污包"二奶"引发的6种犯罪

123发布时间:2015年1月12日 西安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二奶”现象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大为教授分析说,“二奶”现象容易引发官员包养者贪污受贿等六大类型的犯罪。
  王大为指出,这六种犯罪分别是:“二奶”与原配妻子的互相侮辱、伤害甚至杀害等犯罪行为;包养者虐待妻子,原配妻子虐待丈夫的私生子等家庭暴力行为;“二奶”对包养者的诈骗、盗窃甚至谋杀等犯罪行为;官员包养者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不特定主体(包括原配妻子)对“二奶”或者私生子的绑架犯罪;不特定主体以“曝光”敲诈勒索包养者等。


  “处于‘包二奶’关系中的人群犯罪概率会比较高。”王大为认为,“包二奶”不仅破坏社会已有的法治关系,而且还会给社会遗留隐患。隐患之一就是私生子的心理问题,生活在单亲家庭、遭受社会歧视等都会对他们形成负面影响,让他们的人生边缘化,他们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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