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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公安局原政委建看守所受贿获刑十年

123发布时间:2015年5月20日 西安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浙江玉环县公安局政委方圣强因在建设看守所中受贿,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身陷看守所。

  方圣强现年57岁,他从34岁起任玉环县纪委付书记、玉环县监察局长,46岁至50岁任玉环县公安局政委,曾风光一时。

  2002年底至2006年,方圣强在担任玉环县公安局正科级调研员、玉环县看守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权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1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方圣强第一次收受他人财物是2002年下半年,当时浙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台州工程部负责人张云建以该公司的名义参加看守所迁建工程委托监理项目的招投标,虽然自己的公司很有名气,但是为了能够十拿九稳,张还是需打点,张通过朋友许林永向方请求在招投标中给予关照,并承诺事成后按中标价的5%-10%作为业务费。在许的牵线搭救桥之下,2002年底,该公司中标。年底,张云建实践诺言,委托许送给方2万元,在许一番劝说后,方收受了这2万元。

  随着看守所工程的开展,方圣强再次成为风云人物,想从这工程中分一杯羹的各色人物都找上门,其中之一是黄友林,玉环县宏源水电安装公司经理,方的老朋友。黄得悉玉环县看守所要迁建,知道这工程是块肥肉,只要与方搞好关系,按照自己办事的规则,就可以在竞争中稳操胜券。先与方打好招呼,挂靠浙江中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参加看守所迁建室外电缆工程的招投标,再与各参标单位串标,黄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方与黄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4月下旬,浙江中信中标。到下半年,在方的暗中帮助下,黄所在的宏源公司将看守所亮化工程、各种零星工程均收入囊中了。年底,赚个盆满钵满的黄为了感谢方,请方到自己家中坐坐, 拿出一袋子人民币12万元给方,当时方认为黄送的钱实在太多了,不好意思收下,在黄的一再坚持下,“你帮助了我这么多,我赚了钱,这些钱是你应该得的”,方想想有道理就收下后,转念一想又拿出1.5万交给黄,让黄同监理人员张云建及施工员搞好关系。

  另外,方圣强还收受了承包看守所迁建工程的停车棚、铸铁围墙的玉环县城关安邦铁艺店林喜敏送的6000元,中标看守所迁建工程C标段的建安实业集团的吴章德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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