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罪罚轻重
经典案例
刑辩指南
犯罪状态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审判
刑事动态
经典案例
罪罚轻重
刑辩指南
犯罪状态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经济犯罪资讯
经济犯罪法规
罪名分析
刑事鉴定
死刑知识
刑事诉讼
刑事审判
文章详细
检查院如何提起抗诉
123发布时间:
2015年5月25日
西安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法庭审判时的流程
2.个案监督与审判公正
3.刑事诉讼二审程序规定
4.被告人二审期间积极赔偿,能否一定改判一审判
5.浅谈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西安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31928812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