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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聚众赌博 敛不义财锒铛入狱

123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西安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俗话说赌博是万恶之源。赌博会助长不劳而获的习气,会使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打击赌博犯罪刻不容缓。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迟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迟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1年5月初,被告人迟甲、迟乙和迟丙在镇雄县以古乡安尔村租用高发美家院坝和李某的包产地搭建帐篷开设赌场,以“高十三”的方式吸引参赌人员进行赌博,从中抽头牟利。同年6月初,杨某参与入股。后因迟甲之弟迟乙与迟丙发生矛盾,迟乙退出赌场。同年7月19日,因迟甲与在安尔村红字林山上开赌场的杨某等人发生矛盾,迟甲、迟丙和杨某关闭赌场。迟甲、迟乙等人开赌场期间共抽头获利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迟甲、迟乙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缴纳一定罚金,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汪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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